近日闲逛知乎,有位当事人的遭遇很让人唏嘘,现摘录如下(大意):
这位当事人是做生意的老板,受一位从小玩到大的朋友的请求(他的这位朋友也是做生意的),答应用自己的银行账户帮这位朋友过账,数额是一百多万,时间持续了一个月。过程中也没收一分钱的报酬。
后来他的这位朋友因涉嫌诈骗罪被捕。该笔款项被认定为赃款。
随后这位当事人也被捕。先是定为诈骗罪的共犯,由于这位当事人确实没参与他的朋友的诈骗犯罪,罪名由是变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最终被判三年六个月。
这个案例真伪无从考证。作为刑辩律师,笔者也认为案件存在诸多疑点和辩点。
不过,就实践来看,这一类案例还是有的。笔者在此想提示诸位:对朋友、熟人间的不明原因的涉及钱款的往来,特别是大额金钱往来的(比如这个案例中的帮朋友过账),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多问清楚原因,如果有条件的话,事先咨询一下律师或者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发现苗头不对要及时抽身。许多刑事案件的发生都是源自朋友之间的好意帮忙,最后被动卷入了一场刑事犯罪的漩涡,导致百口难辩、百身莫赎。
再讲讲笔者曾经办理过的两个真实案例。
那是多年以前了。将我的当事人称为丙吧。因为乙欠了甲一大笔钱,但长期不还,而丙又是甲的好朋友,在某一天甲遂叫上丙一起找乙要求还钱。
甲和丙一起来到乙出租的房子里,正好乙在房间里,躺在床上玩手机。甲见状怒不可遏,训斥其毫无诚信、满口谎言,为什么还不还钱等等。乙见状起身准备离开,甲和丙挺身拦住不让其离开,并将乙出租的房间的门窗都锁上。甲扬言,乙不还钱休想离开。
甲继续对乙不停的谩骂,偶有轻微肢体动作,在这一过程中,丙实际上并没有做什么,只是站在旁边而已。
各方就这样在房间里僵持了好几个小时,乙被限制人身自由动弹不得。
最后估计是累了,甲将门窗打开,乙顺势离开,报警。
甲和丙被刑事拘留,罪名是“非法拘禁罪”。
我去看守所会见丙的时候,丙对我说:这个也叫犯罪?我又没打人没骂人。况且对方欠了我朋友的钱啊。
我只好给丙详细解释罪名,因合法债务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依然可以构成非法拘禁罪。丙听后垂头丧气的说:我还是法律意识淡薄了。
坦率地说,这个案例在实践中不算少见。在民间借贷高发的时下,许多人秉承着“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传统理念,有些债权人在向债务人追讨欠款的时候,对债务人不知不觉间采取了一些手段,比如打骂、比如不停的采取各种方式骚扰(如今扫黑除恶的大形势,搞不好就容易被定为黑恶势力犯罪)、比如限制人身自由(如上面这个案例)等非常容易就触犯了法律的红线。最后钱没追讨回来,自己倒可能先“进去”了。
笔者在此提醒诸位,虽然“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要债的手段一定要合法合理,非如此不能达到目的。对付一些不还钱的“老赖”,最好的办法,还是尽早到法院起诉,让法院来收拾他们吧!
第二个案例,故意伤害罪。
当事人是一名大型国有企业的高管,有一天跟自己的妻子、岳父岳母、孩子自驾出去游玩兜风,在兜风的过程中出了点小小的事故(具体细节我已经记不太清,大概是当事人这边正常行驶,过程中后面来了一辆小轿车违规抢道)。当事人的岳父气不过,当即让当事人停车,老人家独自下车与那小轿车主理论,结果遭那年轻的小轿车主破口大骂,自己的岳父受了欺负,身为“半个儿子”的当事人当然要挺身而出了,立马下车,又继续跟那个小轿车主理论、争执(我说一下具体场景,他们此时此刻正站在一个十字路口,人来人往、车来车往众多),双方你来我往、指指点点,偶有推搡。不巧的是,后面来了一辆车,只听见“轰”的一声,年轻的小轿车主被撞倒在地。110、120先后赶到,年轻的小轿车主被鉴定为轻伤二级。当事人被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刑事拘留。
在我介入后,经过会见了解到,当事人其实并不构成此罪,主要原因是缺乏伤害的主观故意。具体法律专业上的我不在此多讲。然后及时跟警官、检察官沟通,在当事人被刑事拘留14天后,检察院不予批捕,当事人被警方取保候审,成功释放。
但要想彻底了结此案,也不容易,后来费了好大力气,又是向那位小轿车主赔礼道歉,又是巨额赔偿,终于拿到了谅解书,随之又是继续跟警方跟进沟通。因为本身案件并不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又做了上述工作,警方最后撤销了这个案件。
这个案件至今回想起来仍然为当事人捏了一把汗。当事人四十多岁的年纪,要是被起诉到法院,一旦留下案底前科,上有老下有小,工作和生活可就真的毁了,说半生归零也不为过。其实当时的情况是怎么样呢?不过是看不惯那个年轻小轿车主的交通违规行为,当事人及其一家人非要上去跟他论理和说道。结果怎么样?受了14天的牢狱之灾,还支付了巨额赔偿。
有句话说,你永远无法叫醒一个装睡的人。对于一些无理取闹的人,最好的办法,只能是远离他,否则,连累你自己也陷进去。
我们遇到过很多普通的交通事故最后演变成为刑事案件的。很多过程都类似于本案。也不给大家伪心灵鸡汤的建议,遇到这种情况,该积极找交警同志找交警同志,该举报举报,该曝光曝光。我相信,肯定比你自己亲自上阵和动手要强,毕竟,身为普通民众,你真的不一定是这方面的专业人士,你也没有执法权,绕个大圈,最后自己吃大亏,太不上算了。
写完这三个案例,其实是想说:善与恶的界限,其实在瞬念之间;守法与犯罪的距离,也并不如我们想象的那般遥远,走错一步,前面即可能是犯罪的深渊,那时便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