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玉
合伙人
电话:(027)85556345
地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发路12号4-5层
职业背景

龚玉律师获得湖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学位,曾在检察院系统从事检察工作,2010年开始从事劳动人事争议兼职仲裁员工作,2011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

龚玉律师现为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劳动人事兼职仲裁员,武汉市律协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委员会委员,武汉市律协劳动与保障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江汉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常驻值班律师。



专业领域
公司业务、争议解决、劳动与人力资源、政府法律服务组

龚玉律师为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部骨干律师,专注于公司企业法律事务非诉与诉讼服务,其长期从事劳动人事法律服务代理工作,多以用人单位方为主,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工作,至今为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两千余件,擅长协调和处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资纠纷,精于企业劳动关系风险防控。

龚玉律师现为多家企业、机关事业单位提供劳动人事专项法律顾问,顾问单位涉及人力资源、制造业、房地产及建筑、物业服务等多个行业。

龚玉律师工作作风求真、勤勉、务实,善于做调解工作,擅长处理疑难复杂、集体纠纷,既能帮助企业合规处理法律问题,又能帮助企业化解纠纷矛盾。


典型案例

(2018- 至今)

1、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某混凝土公司因政策性拆迁200多名员工安置及冲突问题的解决,制定方案,协调各方关系,在短时内代理公司协调劳动者调解结案。

2、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某省直事业单位100余名聘用人员解除安置事宜,此项目涉及人数多、用工时间长、分歧意见大,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在短时内促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合规化解纠纷和矛盾。

3、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某国有企业分公司的解散、清算工作,在裁员安置方面制定裁员计划表,为用人单位提供裁员方案、策略、裁员依据及合规的补偿明细,促成分公司全员协商解除,无一人提起劳动仲裁。

4、某上市房地产顾问公司与劳动者劳动争议案,劳动者向房地产顾问公司主张生育费用、赔偿金、加班工资等共计83850元,代表用人单位应诉,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企业方胜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驳回了劳动者的所有主张。

5、某省直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劳动争议案,劳动者向省直事业单位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加班工资等共计226530元,代表用人单位应诉,经过劳动仲裁、一审、二审,最终二审判决支付劳动者休息日加班工资8795.40元,极大减少用人单位损失。

6、某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与5位劳动者劳动争议纠纷案,5位劳动者均向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工资、经济补偿金及加班工资等费用,代表用人单位应诉,在用人单位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通过劳动仲裁环节,与5位劳动者达成调解,最终供应链管理服务公司仅支付了5位劳动者的一个月工资,既为用人单位化解了矛盾纠纷,又减少了损失。

7、某环保工程公司与朱某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份,劳动者欲通过确认劳动关系向用人单位环保工程公司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医疗费、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等费用,在劳动仲裁确认了劳动关系的情形下,代表用人单位环保工程公司在一审胜诉,确认环保工程公司与朱某不存在劳动关系,并在二审促成双方调解结案,成功化解矛盾纠纷,实现案结事了。

8、作为仲裁员成功审结齐某等5人诉湖北某机械销售有限公司、某机械设备销售(武汉)有限公司、湖北某工程机械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案涉人数多、用人单位主体多、劳动者仲裁请求多,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能迅速厘清劳动关系,作出裁决,及时定纷止争。

9、作为仲裁员审理了安某等8人诉武汉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分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案涉人数多、标的大,经过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成功调解结案。

10、作为仲裁员审理了陈某等16人诉某纺织服装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件,案涉人数多,劳资双方对立严重,可能随时引发群体性事件,通过宣讲法律知识、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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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文章

《2018年湖北区域劳动、人事争议诉讼案件大数据回顾及分析》

《今夏已入伏,关于高温津贴那些事,你知道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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