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律师毕业于湘潭大学经济法专业,获得法学士学位。
胡律师执业8年,曾任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湖北省分公司法律顾问,具有丰富的不良资产尽调、处置等经验。
胡律师现为武汉市不良资产处置专业委员会委员、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 调解员,武汉市东西湖区劳动仲裁兼职仲裁员。
胡丽律师自执业以来,一直从事金融及民商事诉讼业务,在金融借款,不良资产尽职调查、收购、处置及民商事应收账款、合同审查等诉讼业务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执业以来,胡律师成功为不良资产管理公司收购、处置多个不良资产包,并代理了多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为银行及个人实现可观的回款。
胡丽律师现与多家银行、不良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系多家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顾问单位涉及建材、教育、物业等多个行业。
胡丽律师工作作风稳重、踏实、认真、勤勉,在各类案件办理及各类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以其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深受当事人和相关顾问单位的好评。
(2018- 至今)
1、源锦混凝土公司与汉福公司合同纠纷,标的2000万元,代理二审案件;
2、汉口银行与惠乐通、蓝天贸易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标的500万元;
3、汉口银行批量个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标的600多万元;
4、浦发银行批量信用卡纠纷案件,标的5000多万;
5、东方资产非金不良资产尽职调查工作,标的近10亿。
《关于不良资产中注销的企业的处置问题》
⊙中国银行武昌支行
⊙汉口银行
⊙浦发银行武汉分行
⊙平安普惠
⊙东方资管湖北公司
⊙武汉源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武汉市清洁行业协会
⊙武汉华杰时代建材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