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解决破产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涉税问题,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2023年9月14日,新洲区人民法院、新洲区税务局联合举办了“法院+税务”涉税工作联席会议。
区法院综合审判庭四级高级法官张红柳,法官助理马攀、赵泽文,区税务局副局长程从国、法制科科长何燕、货劳科余科长、所得税科魏科长、财行科左科长及双柳税务所税收专管员张俊等人参加了此次联席会议。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章敏律师、王俊博律师作为武汉长江新港物流有限公司的管理人代表一同参加了此次联席工作会议。 会上,管理人首先通报了破产企业涉税事项的基本情况,并对前期税务机关就新港公司在破产程序中办理不动产权证遇到的涉税问题给予的支持与帮助表示了感谢。其后,与会各方就新港公司清算期间应否进行所得税申报及预缴,破产受理日前城镇土地使用税补充申报及破产清算期间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以及针已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等事宜,进行了深入的交流与探讨,与会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现场给出了后续处理的建议和意见,为管理人解决破产企业的涉税问题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具体建议。
税务局领导要求管理人在办理破产案件时,要坚持严格落实政策,依法保障税收清收;税务工作人员在为管理人提供纳税服务时要耐心、细致、主动,为管理人提供专业的政策法规解答等纳税服务,便利管理人办税。
最后,区法院张红柳法官表示,近年来,人民法院在办理企业破产案件中面临大量税款难以申报和纳税等问题,由于各方对政策理解存在差异,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税款优先债权占比过高,普通债权清偿率较低的现实难题。启动破产工作府院联动机制,搭建高效、平等的沟通平台,能够为税务局和破产企业打通有效解决涉税问题的路径,为各方利益最大化打下坚实的基础。下一步要继续深化税法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共同解决破产企业面临的涉税问题,切实提升破产案件办理质效,优化新洲区的营商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