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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筑动态 | 观筑所承办市律协刑委会“互联网犯罪、单位涉罪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理论与实务研讨会”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17日
       2025年3月14日,武汉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以下简称“刑委会”)主办、刑委会互联网犯罪研究中心、单位涉罪研究中心、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和湖北观筑(东西湖)律师事务所承办的“互联网犯罪与单位涉罪研究中心成立大会暨理论与实务研讨会”在湖北观筑(东西湖)律师事务所隆重举行。此次盛会荣幸地邀请到了来自法院、检察院以及律师同仁等近50名嘉宾参会。


第一单元:致辞

会议由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湖北观筑(东西湖)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斯主持。会议伊始,武汉市律协刑委会顾问、湖北炽升律师事务所主任胡亚非发表讲话,对互联网犯罪与单位涉罪两个研究中心的成立表达了祝贺,并寄予厚望。随后,武汉市律协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任方明涛向各位冒雨前来的与会嘉宾表示衷心感谢,表示两个新成立的研究中心如同“双引擎”,必将充实未来刑委会的刑事法律理论与实务研究。整个开场环节充满了热情洋溢的欢乐气氛,为大会的成功举办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二单元:网络犯罪案件理论与实务研讨

在会议议程的第二单元,专题研讨活动正式拉开序幕。本单元专题研讨聚焦于刑事辩护领域中的网络犯罪案件,旨在通过深度的知识交流与实践经验分享,提升行业的专业水平以及应对复杂案件的能力,为法律从业者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与实践指导。

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主任苏伟首先以《适用推定方式认定犯罪事实的实务思考——从涉外电信诈骗案说起》为题,以涉外电信诈骗案例引入,深入探讨了刑事推定规则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及其引发的思考。苏伟律师强调,应当谨慎适用推定规则,并允许被告人通过提出合理的怀疑来进行自我辩护,力求在打击犯罪与保障人权之间找到平衡点。

       武汉市律协企业合规法委会主任、泰和泰(武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亮以《网络犯罪案件辩护的若干重点问题》为题,指出网络犯罪具有跨地域广、技术性强、证据易灭失等特点,常涉及刑民、刑行交叉问题。陈亮律师强调,网络犯罪辩护需平衡技术细节与法律逻辑,既要利用科技手段提升证据审查精度,亦需通过多维策略维护当事人权益,实现司法公正与技术创新的动态平衡。       随后的与谈环节同样精彩纷呈。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靖霖(武汉)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曹朝军结合自身办案经验,强调网络犯罪新形态不断涌现,律师必须保持学习的热情,与时俱进。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黄以律师细致讲述了自身经办的一个跨境诈骗案件,为大家提供了网络犯罪案件办理的新思路。       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毛欣检察官对发言嘉宾的观点进行了点评。毛欣检察官从检察机关的视角出发,深入探讨了对事实推定与法律推定的理解,并就涉案APP的功能、电子数据的有效性以及网站开发者和运营者的责任认定等方面提出了独到见解。       自由提问与发言环节。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湖北德和衡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政权高度肯定本次研讨会的主题,指出互联网犯罪辩护难度远超传统犯罪,进一步激发了与会者的思考,为未来的实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


第三单元:单位涉罪案件理论与实务研讨

轻松愉悦的茶歇环节之后,由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彭俊剑主持的新一轮主旨为单位涉罪的研讨会正式开始。单位涉罪案件作为刑法中的一个复杂且具有挑战性的议题,一直以来都是法律界关注和研究的重点。

       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单位涉罪研究中心主任、湖北南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陈干以《从典型案例看单位犯罪的责任归属与刑罚适用》为题,通过三个典型案例,展现了单位犯罪的复杂性与多样性。陈干律师建议完善立法,明确单位犯罪的认定标准和刑罚适用细则,加强司法解释工作,统一单位犯罪的裁量标准,确保司法公平公正。       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单位涉罪研究中心副主任、湖北卓创德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鸣以《不纯正单位犯罪中单位主体的有效辩护》为题,深入阐述了单位犯罪辩护的重点工作应包括主体资格审查、单位意志分离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吴鸣律师建议辩护工作应结合实体与程序策略,利用规范性文件维护企业权益,实现平衡打击犯罪与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司法目标。       在与谈环节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湖北中和信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徐小明进一步延伸了关于涉企案件的办理规范及单位犯罪认定难点的探讨。武汉市律协刑委会秘书长、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曾慧娟分享了单位犯罪十个关键问题,其分享对认定和处理单位犯罪意义重大。       随后,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刑庭庭长姜树山进行点评。姜庭长高度赞扬了当前律师行业的业务分类更细致、专业化程度更高、理论研究更深入、刑事辩护角度更全面,并且从审判机关的视角梳理了单位涉罪案件在审理中的核心问题与裁判思路。他表示,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一部分,法院也将不断提升自身的刑事审判水平,希望与律师朋友一起推动刑事审判高质量发展。       自由提问和发言环节中,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副秘书长、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冲提出,当单位与单位之外的自然人构成共犯时,即便单位仅提供了辅助帮助,却可能被认定为主犯。这种情况揭示了当前执法过程中可能存在的一种趋利性倾向。张冲律师的观点引发了与会嘉宾对这一问题的深入思考。


第四单元:会议总结

经过三个半小时的头脑风暴,会议进入最后的总结环节。武汉市律协刑委会主任、湖北立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聂义明对研究中心未来的工作提出了三点期待:首先,应保持“春江水暖鸭先知”的敏锐度,追踪刑事司法领域的热点问题;其次,需对研讨会中的嘉宾观点进行书面总结,将这些宝贵的知识成果更好地保存和传承;最后,建议进一步扩大活动的影响力,更多地听取法官、检察官等法律同行的意见,促进多方位的交流与合作。

       最后,武汉市律协副会长、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主任何新权代表武汉市律协对两个研究中心的成立表示诚挚的祝贺,对参与此次活动的法院、检察院代表及所有嘉宾表示感谢,并对坚守刑事法律辩护的律师同仁们表达了崇高的敬意。何会长表示,本次研讨会不仅是一场理论与实务交织的精神盛宴,也是对刑事辩护专业化及细分领域深入化的新开端。何会长希望武汉市律协刑委会后续继续加强理论研究、定期深化实务合作、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继续举办更多高质量有影响力的活动,同时也表态,协会将全力支持研究中心建设,在资源调配、对外协作、成果转化等方面提供坚实保障。       本次会议在与会嘉宾们的共同努力和见证下,取得了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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