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已被法院扣划的执行款,在律师的专业努力下成功“追回”。
2026年1月13日,湖北观筑(江夏)律师事务所刘花律师收到当事人家属送来的锦旗。这面锦旗背后是一起复杂的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刘花律师代理八旬老人及其长子,成功确认了他们对拆迁款的所有权,并阻止了对其财产的执行。
案件背景:
家庭拆迁款遭遇法院冻结执行
案件源于一起民间借贷纠纷。2023年,武汉某法院强制执行老人次子夫妇,将以次子媳妇名义签订的《拆迁协议》项下的拆迁款全部冻结扣划。因该拆迁款项来自老人已故丈夫建造的房屋,只是次子媳妇代表大家庭以个人名义签订了《拆迁协议》,老人和长子提出执行异议。然而,执行法院作出裁定,驳回了他们的异议请求,案件陷入僵局。
律师策略:
多维度调查还原事实真相
刘花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制定了诉讼策略。核心在于证明案涉拆迁房屋的真实权属关系,而非仅仅看征收补偿协议上的签字人。通过多次实地调查,走访村委会,获取关于房屋建造历史的书面证明,收集村民证言,印证房屋的实际建造人和使用情况,梳理家庭亲属关系,明确法定继承份额和权利归属。分析农村房产确权的法律依据和裁判规则。“在农村地区,许多老宅没有完备的权属证明,但不能因此否定实际建造人的所有权。次子媳妇代表家族签订征收协议,符合农村习惯,但不能因此认定她是房屋唯一权利人”。刘花律师指出。
法院判决:
确认老人及长子享有拆迁款份额
经过充分的证据准备和法律论证,2025年11月,武汉某法院作出判决,采纳了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定案涉被拆迁房屋由老人与已故丈夫婚后建造,双方各享有50%份额。后丈夫去世,其享有的50%份额由老人、长子、次子(被执行人)三人继承,各继承16.67%份额。综上,老人享有被拆迁房屋66.66%份额,长子享有16.67%份额。原执行裁定自动失效,不得执行属于老人和长子份额。
案件意义:
保护弱势群体财产权利
本案的胜诉保障了老人、长子对其合法财产的所有权,也为类似案件提供了裁判参考。对于农村地区因历史原因缺乏权属证明的房产,法院应结合建造背景、居住使用情况等因素综合认定权属,而非简单依据表面登记。
刘花律师表示:"对于年过八旬的老人来说,这笔钱是她的重要养老保障。我们通过法律途径,不仅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司法公正的价值追求。"
案件胜诉后,老人的家属专程来到律师事务所,送上“律法精湛 不负重托”的锦旗,感谢律师为他们挽回了经济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