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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筑研究丨每月金融新法新规及动态综述 (2024年7月)
发布日期:2024年08月16日

新法新规细目


  1.  证监会:将研究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揽子举措

  2.  证监会全面暂停转融券业务 三大交易所同步上调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

  3. 证监会:将尽快出台程序化交易实施细则 抓紧制定北向资金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

  4. REITs项目8月起常态化发行 发改委明确最新申报要求

  5. 两部门优化QFII/RQFII跨境资金管理

  6.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出台 细化支付业务规则

  7. 中国央行拟进一步强化征信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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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综述

1. 证监会:将研究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揽子举措

      证监会网站6月28日消息,证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吴清近日与其他班子成员先后在深圳、广州、上海、北京等地,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充分听取意见建议。

     大家建议,坚持质量优先,严把IPO准入关,完善科技型企业精准识别机制。坚持依法从严监管,进一步增强融券、量化、退市监管的适应性和针对性,严厉打击财务造假、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完善投资者赔偿救济机制,加强退市过程中的投资者保护。压严压实中介机构“看门人”责任,加快提升专业服务能力。

     吴清指出,证监会正在深入开展注册制等资本市场改革综合评估,在此基础上将抓紧研究谋划进一步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的一揽子举措。


2. 证监会全面暂停转融券业务 三大交易所同步上调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

     据证监局网站7月10日消息,证监会依法批准中证金融公司暂停转融券业务的申请,自2024年7月11日起实施。

     证监会强调,存量转融券合约可以展期,但不得晚于9月30日了结。同时,证监会批准证券交易所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同步发布《关于调整融券交易保证金比例的通知》明确,将融券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80%上调至100%,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融券的保证金比例由不得低于100%上调至120%,自2024年7月22日起实施。


3. 证监会:将尽快出台程序化交易实施细则 抓紧制定北向资金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

    此前,证监会发布了《证券市场程序化交易管理规定(试行)》。近日证监会就关工作进展和后续监管事项做出明确。

    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进行以下工作:一是指导证券交易所尽快出台程序化交易管理实施细则,细化完善具体安排。同时,指导证券交易所评估完善程序化交易报告制度,加强报告信息核查和现场检查力度。二是指导证券交易所尽快公布和实施程序化异常交易监控标准,划定程序化交易监控“红线”。三是加强与香港方面沟通协调,抓紧制定发布北向资金程序化交易报告指引,对北向投资者适用与境内投资者相同的监管标准。四是明确高频量化交易差异化收费安排。五是持续强化交易行为监测监管,对利用程序化交易特别是高频量化交易从事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依法从严打击、严肃查处。


4.REITs项目8月起常态化发行 发改委明确最新申报要求

     国家发改委网站7月26日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全面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常态化发行的通知》,该通知自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通知》要求全面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常态化发行,各参与方要严格贯彻落实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依法依规推动基础设施REITs更好实现常态化发行。《通知》以附件形式发布了《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项目申报要求》,并指出,发改委将进一步聚焦宏观政策符合性、投资管理合规性、回收资金使用等推荐重点,确保申报推荐有据可依、有章可循。对法规政策、监管规则、公司章程等有明确规定的事项,如企业内部决策、国资转让、分拆上市、融资限制、税收缴纳等,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应依法依规自行办理。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要全面审慎披露项目未来收入预测假设指标,投资人要充分考虑未来收入波动影响因素,做到合理估值、理性投资。


5. 两部门优化QFII/RQFII跨境资金管理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修订发布《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期货投资资金管理规定》,该规定自2024年8月26日起实施。

    新修订的《规定》一是进一步简化业务登记手续。明确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RQFII)业务登记通过主报告人(托管人)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数字外管平台办理,同时明确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事宜。二是进一步优化账户管理。合并用于证券交易或衍生品交易的人民币专用存款账户,减少经营主体开展不同类型投资所需开立账户数量。三是进一步完善汇兑管理。优化QFII/RQFII跨境资金流动管理,改进汇出入币种管理原则。四是统一QFII/RQFII与银行间债券市场直接入市(CIBM)的外汇风险管理模式。明确QFII/RQFII可通过托管人以外其他具有结售汇业务资格的境内金融机构、银行间外汇市场等更多途径办理即期结售汇和外汇衍生品交易。


6.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出台 细化支付业务规则

       7月26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公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实施细则》共六章七十七条,包括总则,设立、变更与终止,支付业务规则,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主要按照《条例》设置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细化支付机构设立、变更及终止等事项的申请材料、许可条件和审批程序,持续提升监管规则透明度,优化营商环境;明确支付业务具体分类方式和新旧业务许可衔接关系,实现平稳过渡;规定用户权益保障机制和收费标准调整要求;明确重大事项和风险事件报告、执法检查等适用的程序要求;强化支付机构股权穿透式管理,防范非主要股东或受益所有人通过一致行动安排等方式规避监管;明确已设立支付机构应在过渡期结束前,达到有关设立条件、净资产与备付金日均余额比例等要求。


7.中国央行拟进一步强化征信安全管理

     中国人民银行拟对银发〔2018〕102号部分条款进行修改,起草了《修改<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有关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8月25日。

     相较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征信信息安全管理的通知》(银发〔2018〕102号),征求意见稿主要修改内容涉及以下三方面:

(一)修改部分监管措施、征信合规与信息安全年度考核评级制度、征信信息安全巡查制度等;

(二)修改部分操作规则,涉及征信信息查询、流转、使用管理等方面;

(三)征信机构、信用评级机构及其接入机构的征信信息安全管理,按照《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征信业务管理办法》执行,不再参照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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