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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武汉市江汉经济开发区江发路12号4-5层
何新权权益合伙人、主任律师
职业背景

何律师获得中南政法学院经济法法学士学位,和武汉大学法律硕士学位。
何律师曾在武汉市公安系统从事公安工作多年2002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2010年创办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
何律师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ACLA)及中国法学会会员,工作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何律师现为武汉市律师协会副会长,中南大武汉校友会第五届理事会副会长,武汉市江汉区政协委员、武汉市江汉区民革副主委、湖北省民革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武汉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系武汉市律师协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任、湖北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特聘服务专家、武汉市环保局特约监督员、江汉区民调专家库房地产及拆迁委员、武汉市江汉区监察局特邀监督员、江汉区“同心律师团”副团长、江汉区信访复查复核专家成员、湖北省及武汉市律师协会建筑与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委员、武汉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专业领域
房地产开发、建筑工程、银行与金融、公司业务、争议解决、破产重组、电力行业

何新权律师精擅企业并购重组、投融资、商事诉讼、房地产等领域相关法律事务,多次主持大型企业的股权并购和资产重组运作。执业十余年期间,何律师成功代理公司合同纠纷、股权、知识产权诉讼及商事仲裁等案件数百起。并多次在媒体上发表文章或接受专访,为企业难题出具全面可行的法律解决方案。

何新权律师现为多家机关事业单位、上市公司、知名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顾问单位涉及房地产及建筑、酒店及餐饮、公司管理及文化出版等多个行业。

何新权律师工作作风稳重、踏实、认真、勤勉,在各类案件办理及各类法律事务处理过程中以其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深受当事人和相关顾问单位的好评。


典型案例

(2015- 至今)

1.湖北万豪置业与江南实业公司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股权转让纠纷案,标的5.2亿元。代表被告湖北万豪置业应诉并提起反诉,经一审判决股权及项目转让合同继续履行,我方胜诉,后江南实业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2.武汉恒正房地产与某止市工程机械公司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资产交易合同纠纷案,标的5000万元。代表原告武汉恒正房地产起诉,经一审、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胜诉,成功将被告名下的土地使用权通过法院强制执行的方式变更登记至原告名下; 

3.武汉三正实业与湖北清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城中村”改造委托合同纠纷二审,标的21亿元合同解除。代表上诉人武汉三正实业,成功发回重审,后经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取得胜诉判决;

4.唐某与某建设公司在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筑工程优先权效力纠纷二审案,标的3000万元。代表上诉人唐某成功将其一审败诉案件二审发回重审; 

5.武汉正堂置业与武汉久久房地产开发公司在武汉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发合同纠纷案,标的3500万元。代表原告武汉正堂置业,成功取得胜诉判决,并执行回款;

6.全程参与大为投资集团公司收购娃哈哈集团宜昌地产项目,项目收购金额5.4亿元。提供收购全程所有法律服务;

7.全程参与汉口北某大型农贸收购项目,项目收购金额2.6亿元。负责方案设计及全程收购手续的实施;

8.代表汉口银行参与某地块项目资产重组,项目标提供方案设计、资产运营及全程监管服务,项目标的8.8亿;

9.代表东鲲公司参与某“城中村”改造项目,出具资产重组方案并负责全程项目监管,项目标的约10亿;

10.代表曙光集团全程参与某资产重组项目,并代理相关诉讼案件,项目标的5.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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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文章

《经济犯罪定罪实务》

《劳动争议仲裁指南》

《房地产中介风险防范》


主要服务客户

⊙建设银行湖北省分行

⊙交通银行武汉分行

⊙东方资管湖北公司

⊙汉口银行

⊙华夏银行武汉分行

⊙建信信托

⊙国创担保有限公司

⊙武汉万科地产

⊙武汉卧龙置业

⊙湖北万豪置业

⊙武汉正堂置业

⊙武汉昌盛实业

⊙深圳世联行(A股)

⊙链家房地产经纪

⊙武汉大家房地产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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