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何小丽律师,湖北观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武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进口医疗设备专家论证成员,武汉市肺科医院伦理会委员。
2012年起,何小丽律师在武汉海事法院海商庭担任书记员一职,参与海商庭经济合同类案件审理工作,与当事人沟通协调明确案件事实,分析法律关系并草拟案件判决书。在任职期间,就长江流域港口、船舶引发的民商事争议案件进行了专业研究。
2013年起,担任大型民营企业武汉翼达建设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法务部经理,对大型基建项目塔吊租赁、混凝土搅拌站建设运营产生的融资租赁、保险理赔、安全事故处理等法律事务进行处理。
2014年起,在北京德恒(武汉)律师事务所IPO项目组、政府债项目组团队工作,对政府投资法律风险防控、公司重组上市、政府资产整理盘剥、新三板业务、公司转制等法律事务具有丰富的业务实践操作经验。
2016年起在湖北鑫卫律师事务所从事专职律师至2021年7月,主要负责武昌区多个政府部门、数家大型企事业单位(包括湖北省长投环保有限公司、湖北长投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大型三甲医院(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部战区总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等单位的法律顾问,同时为湖北长投环保公司开展长江流域河道疏浚及砂石综合利用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合法合规审查、设立组建投资公司,湖北长投联合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在职期间充分履行法律顾问职责,积累了丰富的法律实践操作经验。
何小丽律师擅长企事业单位法律服务、企业并购重组、投融资、商事诉讼等领域相关法律事务,何律师成功代理公司合同纠纷及其他商事诉讼等案件近百起,同时参与负责数例大型基建项目全程法律服务、国资投资项目、尽职调查等专项法律服务。何律师秉承专业、细致、认真的信念做好每一件法律事务,以其良好的职业素养和扎实的理论功底深受当事人和相关顾问单位的好评。
1. 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公司与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智汇投资有限公司、胡家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标的1050万元。代表被告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智汇投资有限公司、胡家明应诉,一审法院驳回原告咸宁市丰源电业有限公司对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湖北智汇投资有限公司、胡家明的全部诉讼请求。
2. 湖北桂香绿色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咸宁市职业教育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咸宁市国土资源局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标的70万余元。代表原告湖北桂香绿色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起诉,经一审、二审审理取得胜诉判决,判决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成功将土地出让金70万余元全部要回;
3. 尹某与武汉市第八医院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标的756万余元。代表武汉市第八医院取得胜诉判决;
4. 荆州市荆州盆景园与四川缶景景观园林有限公司、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标的80余万元,代表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应诉,经一审、二审程序,取得胜诉判决,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5. 吴某某与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抵押合同纠纷一案,代表被告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参与诉讼,后经法院审理,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6.全程参与国内第一家平疫两用综合医院建设项目全程法律服务,项目总投资金额6亿元,负责项目重大合同合同审核、重大法律事务合法合规风控、出具法律意见等;
7.全程参与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门诊住院大楼建设项目全程法律服务;
8.湖北长投联合矿业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全民所有制企业进行公司制改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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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长投环保有限公司
⊙湖北长投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长投联合矿业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网格化服务中心
⊙武汉市武昌区科技和产业发展局
⊙中国人民解放军广州军区武汉总医院
⊙武汉大学中南医院
⊙湖北省第三人民医院
⊙荆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武汉市肺科医院
⊙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香泉映月生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湖北嫦娥实景演出有限公司
⊙湖北桂香绿色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湖北智汇投资有限公司